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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红河州建水监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人)

2022-04-18 来源:云南招聘网 浏览量:36

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云南省建水监狱委托,全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云南省建水监狱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充分发挥监狱“三类岗位”人员作用协助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狱发〔2019〕8号)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根据建水监狱所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配置情况,委托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社会招聘8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

三、岗位说明

此次对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监狱辅助管理岗位,监狱生产要害辅助岗位,行政后勤辅助管理岗位。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监狱企业“三岗”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本次共招聘:

监狱辅助管理岗位4人(岗位代码01),协助各监区(单位)现场带班警察、分控中心警察巡查值守工作,协助监狱特警队做好日常巡逻检查、警力协防、应急处突等工作。

临床护理岗1人(岗位代码02),协助监狱医院开展对病犯的诊治、护理及医技工作。要求有检验士、护理证等相应资格证书。

水电管理及配电室值班岗3人(岗位代码03),负责监狱水电、配电室值班等管理工作。要求有特种行业电工、消防等操作证。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监狱辅助管理岗位18至30岁(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18周岁至35岁(1987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性别:岗位均为男性;

5.身高:身高165cm以上;

6.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8.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监狱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9. 医疗卫生管理、水电管理及配电室值班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体能测试成绩可以放宽;

10.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11.具备拟报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身体有纹身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有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犯罪在云南省建水监狱服刑的。

五、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8日

2、线上报名地址:(可用微信扫码)http://p.baominggongju.com/detail?eid=6257c32a21601f87c00a8998&referer=odVL41L3HxJQXRpTOoNkgVvdsX64

2022云南红河州建水监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人)

(二)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填报《报名表》(附件1),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相关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白底板彩照2张(背面写上报考人姓名)。

1.线上报名的,以上报名材料需携带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在笔试当天,入场时提交。

(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前三天内行程卡及健康码(彩色打印),报名时请佩戴口罩,报名者需提供近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和近14天内的行动轨迹,承诺14天内未去到过或接触过25个边境县市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过高危地区人员需提供近七天内两次核酸检测报告,具体内容参照本公告第七项。如因隐瞒不报导致发生疫情风险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2、根据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政法类和警察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权重。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时事政治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制,采取一票否决制。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a、10米×4往返跑 --标准 25岁(含)以下≦ 12〞2 ,25岁(含)以上≦ 13〞1。

b、纵跳摸高-- 标准 ≧ 265cm。

c、1000米跑 -- 标准 :25岁(含)以下≦4 ′05〞,25岁(含)以上≦4 ′25〞。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乘以40%加面试成绩乘以60%。

(九)体检和资格审查

1、经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2、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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